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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.06.2010

愤怒!!

虽然我不在台湾,
可是我知道台湾现在有一则让人非常愤怒的一件事情发生!
一名三岁和六岁的小女孩被两名变态性侵......
不只如此,
法官还因“无法证明违反意愿”而判轻刑!!
真的太生气了。。。
法官先生,
我很希望你是有脑袋的!
这两名只是小孩而已,
怎么反抗两名大人啊!
更何况在那个时候她们都被吓傻了,
还怎么反抗啊?!
你知不知道这件事情将会在这两位小女孩的心里留下阴影?!
法官先生,
我想问问你,
如果这件事发生在你孩子身上,
而你听到其它法官这么判刑,
你做何感想?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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